美国会拟强制成立“倒闭基金”
2009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梁敏)
美国国会拟于本周提出一项系统性风险法案,其中要求美国金融机构注资多达2000亿美元成立一个“倒闭基金”,专门用来支付同业者一旦破产而动摇经济的不时之需。这也就意味着,金融机构倒闭要有专门的基金来买单了。
该项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拟定,该委员会主席巴尼·弗兰克周二表示,该法总体目标旨在降低单一个体因冒险行为而伤害经济的几率。弗兰克称,该委员会会考虑资产在100亿美元以上的美国金融机构在缴纳这项费用时有一个上限。不过,目前尚没有明确上限的多少。
弗兰克还指出,法案还提议成立跨监管机关的委员会,以便监管金融业的风险,同时将授权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DIC)解散“大到不能倒”的公司。此外,提案中还规定,金融机构应自行支付政府解散倒闭公司的成本。不过,目前在成本问题上各方仍存在分歧,美国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弗兰克、FDIC董事长希拉·贝尔和社区型银行业者均支持让大型金融公司预先支付同业倒闭的成本,而其他金融业者和奥巴马政府则倾向先用纳税人的钱,再找业者补偿成本。(梁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