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打破债券发行规模“天花板”
2009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苗燕 但有为 ○编辑 梁伟
⊙记者 苗燕 但有为 ○编辑 梁伟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长时文朝18日在出席“中英公司债市场研讨会”时呼吁,放开“债券规模天花板”。时文朝指出,《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规定,这犹如为公司债的发展设置了一个“天花板”,在当前迫切需要进行调整。
据介绍,由于原来债券的发售是通过银行柜台向自然人发行,具有一定的风险。但当前的环境与法律法规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这些变化使得净资产40%的债券发行规模限制缺乏科学依据,限制发行人自由配置融资结构的权利和直接债务融资空间。设定了整个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的规模和增长速度,不利于直接融资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为此,时文朝建议取消40%的限制。
“还可以考虑区别对待机构投资者市场和自然人市场”,时文朝表示。
他建议说,自然人可以仍然受40%的限制,但是机构投资者由于有理由相信他们是具有风险识别、判断能力的,因此可以放开40%的规定。
此外,他认为,还可以以明确部分领域不受40%限制的方式来进行调整。例如可以考虑取消对资产支持类债券和私募发行债券的限制。
时文朝称,明年仍然会是债券市场高速发展的一年。
他透露说,2010年,将首先把资产支持票据推出来。此外,要重点研究有地方政府背景的融资平台资产的证券化。他说,目前融资平台的融资金额很大,某种意义上已经把信用透支了,可以考虑将其把存量资产进行证券化,以释放出一部分政府信用,增量资产“开正道”。
时文朝表示,还将研究在银行间市场中开设私募市场,在该市场发行债券不用公开披露信息。因为一些企业信息披露可能涉及国家机密,但是不披露又有碍市场公开原则,因此有必要单独开设一个私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