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
2009年1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09-3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电力”)关于拟在近期协议转让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的联系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凯迪电力拟在近期向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持有本公司全部股份79,913,121股,占东湖高新总股本29%,但具体事宜尚在商议中。
二、拟受让方基本情况:
1、拟受让方名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拟受让方注册资本:人民币32亿元。
3、拟受让方主营业务: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园区建设等。
4、拟受让方股东情况:湖北省国资委认缴人民币13亿元,占比40.625%;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3亿元,占比9.375%;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鹤楼科技园有限公司各认缴2亿元人民币,各占比6.25%,共占37.5%;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黄石、孝感、黄冈、咸宁、仙桃、潜江、天门各市国资委各认缴5000万元人民币,各占比1.56%,共占12.50%。
鉴于拟交易双方正在商谈股权交易事宜,公司承诺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具有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