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集团”)的函,柳化集团于2009 年11 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10,000股;2009 年11 月17日以同一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40,610股,两天共减持公司股份6,950,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截至2009年11月17日柳化集团累计共减持公司股份6,950,610股,目前仍持有公司股份96,638,795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比例为36.30%。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9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拿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被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0945000034,发证日期为2009年7月6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司所得税税率自2009年7月起三年内享受10%的优惠,即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而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公司一直享受以上所得税优惠,西部大开发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持续到2010年。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