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1月16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哈九如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力为同志(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合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均达到胜任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王力为同志简历
王力为,男,1979年7月出生,上海人,中共党员,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复旦大学历史学专业本科毕业,法国马赛高等商学院MBA(投资与金融方向),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曾任职《新闻晨报》编辑、记者、部门负责人,上海解放教育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学生英文报》主编。现任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事业发展部主任、上海解放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