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01 上电B股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87号《关于核准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1、核准你公司本次重组方案。
2、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你公司在重组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相关重组方案详见我公司于2009年11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此报告书与前次公告报告书的差异附后)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3日
附件: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差异说明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本公司出具了“090861”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本公司对已于2009年6月20日公告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收到了《关于核准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87号)和《关于核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公告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88号),本重组报告书据此更新了相关内容。
二、本重组报告书“第一章 交易概况”进一步详细披露了本公司信托贷款及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本重组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进一步详细披露了交易对方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等内容。
四、本重组报告书“第八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进一步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等内容。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已经进行了修订,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时,应以本次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内容为准。
股票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广电电子 编码:临200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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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公告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批复情况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广电电子”)于2009年11月20日收到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88号《关于核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公告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证监会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公告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2、核准豁免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因协议转让而持有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52,742,238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0.0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相关收购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二、有关上述事项的重要进展过程
1、2009年6月5日,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52,742,238股A股股份转让给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本次收购已经2009 年5月12日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的董事会、2009年5月12日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以及2009年5月13日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批准。
2、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09年6月3日以沪国资委产[2009]212号文正式批复同意广电集团转让所持广电电子和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信息”)国有股权过程中,免于披露拟转让股份的信息、并与仪电集团直接签订转让协议。
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已于2009年6月29日出具《市商务委关于原则同意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009]2084号),原则同意广电集团将所持广电电子股份转让给仪电集团。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7月28日出具《关于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588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8月7日出具沪国资委产[2009]391号文,同意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广电电子、广电信息股份转让给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5、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8月7日印发《关于受让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2009]390号),同意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受让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广电电子和广电信息股份。
5、2009 年11月20日获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股权过户等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