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我国四氢糠醇征收136.86%反倾销税
2009年11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阮奇
记者23日从商务部获悉,美国际贸易委员会近日就美对华四氢糠醇反倾销日落复审案做出裁决,认为如取消针对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有可能对美国内产业继续或再度造成实质损害。据此,美将继续对中国输美的四氢糠醇征收136.86%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审理该日落复审案。在该案原审调查中,美商务部于2004年6月14日宣布对涉案产品征收136.86%的反倾销税率,涉案金额42万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