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检查意见追溯调整相关账务和会计报表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11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公告编号:2009-037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照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
办事处检查意见追溯调整相关账务和会计报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会计处理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账务调整事项的说明
2009年11月9日,本公司接到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驻粤监[2009]87号)《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涉及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及披露、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通知要求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并调整有关账务。
二、账务调整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经测算,预计本次账务调整对本公司2008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表(预计数,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差额 |
营业收入 | 93,727.83 | 93,692.59 | -35.24 |
利润总额 | 52,790.85 | 54,587.73 | 1,796.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9,826.09 | 40,491.11 | 665.01 |
三、账务调整事项有关工作计划
本公司根据通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目前正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追溯调整相关账务和会计报表,并聘请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更正后的2008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一经完成,公司将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并公告。本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以届时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