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2008年12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09)沪二中执字第8号、(2009)沪二中执字第9号传票及执行通知,公司涉及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合同纠纷被起诉。
二、 案件的起因
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向上海国际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人民币肆仟肆佰万元整(¥4400万元),其中贰仟万元整(¥2000万元)由公司子公司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988.34平方米的房产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为剩余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万元)贷款提供其所持有本公司1000万股限售流通股作为担保。(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1 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诉讼进展情况
诉讼所涉及的债务中的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万元),由于因被执行人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执行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9,288,774.13(贰仟玖佰贰拾捌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壹角叁分)付至该院,该院决定停止对万事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1000万限售流通股的拍卖。(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8 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未能按法律文书履行剩余贰仟万元整(¥2000万元)的还款义务,日前,公司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委托拍卖被执行人上海联海房产有限公司座落于上海市陆家浜路1378号501室、502室的房地产,并定于2009年12月1日下午二时在上海市西藏南路748号举行房产拍卖会。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公告该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 11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