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3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希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有效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20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的议案》。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同意公司接受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20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开发,期限两年,贷款利率7%,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此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刘希模先生、王少武先生、任景全先生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此项议案表决的董事人数为6人。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议案。由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20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提供了担保,同意按0.5%的费率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1000万元担保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09-055号关联交易公告)。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扬州衡泰公司发展,提升其自身的融资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扬州衡泰公司增资,将目前股份公司对扬州衡泰公司的股东借款10,396.58万元转入扬州衡泰公司资本公积。
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后的扬州衡泰公司主要负责开发扬州421#地块项目及扬州456#地块项目。
“扬州421#地”项目位于扬州市文汇西路与中心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宗地总面积72,45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规模12.92万平方米。
扬州市456#地块住宅项目用地位于扬州邗江区文汇西路与西三环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用地面积181,643平方米。绿地率≥35%,容积率≤1.7,规划用途为住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09-056号对外投资公告)。
由于此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支持苏州嘉泰公司发展,提升其自身的融资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苏州嘉泰公司增资,将目前股份公司对苏州嘉泰公司的股东借款12,000万元转入苏州嘉泰公司资本公积。
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后的苏州嘉泰公司主要负责开发苏州市工业园区90#地项目。项目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阳澄湖大道南、星澄路东;项目占地面积约126,163.5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0.1万平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09-057号对外投资公告)。
由于此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9-05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向大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09年11月23日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股份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股份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11月23日,股份公司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对上述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刘希模先生、王少武先生、任景全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杨文侃先生、王明先生、王爱明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孙茂竹先生、刘云波先生、王德勇先生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并同意此项议案,同时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首开集团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希模。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因本公司项目开发需要,拟通过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获得信托贷款20亿人民币,首开集团为本公司本次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参考市场化定价原则并进行了一定的下浮,本公司向首开集团为本次信托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支付担保费1000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本公司与首开集团。
交易标的:20亿元人民币信托贷款的担保费。
交易价格:按担保金额20亿元人民币的0.5%,本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1000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本公司在收到信托贷款的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
2、定价依据: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有一定的下浮,确定支付比例为担保金额的0.5%。
四、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顺利取得信托贷款,首开集团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公平、合理原则,股份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费用标准合理,不会损害其它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均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认为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股东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09—05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将目前对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借款10,396.58万元转入扬州衡泰公司资本公积。
一、对外投资概述
现为支持海门融辉公司发展,提升其自身的融资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将目前股份公司对衡泰公司的股东借款10,396.58万元转入扬州衡泰公司资本公积。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对外投资已经本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此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贾7路,公司法定代表人郭锡忠,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等。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目前主要开发“扬州421#地项目”及“扬州456#地项目”。其中,“扬州421#地”项目位于扬州市文汇西路与中心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宗地总面积72,45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规模12.92万平方米。“扬州市456#地”项目位于扬州邗江区文汇西路与西三环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设用地面积181,643平方米。绿地率≥35%,容积率≤1.7,规划用途为住宅。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对衡泰公司增资,将有助于提升其自身的融资能力,增资后的扬州衡泰公司将加紧工作进度,尽早实现自身融资,通过开发经营,力争实现良好收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09—05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将目前对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借款12,000万元转入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资本公积。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支持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发展,提升其自身的融资能力,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苏州嘉泰公司增资,将目前股份公司对苏州嘉泰公司的股东借款12,000万元转入苏州嘉泰公司资本公积。
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次对外投资已经本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此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镇星澄路9号,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文利,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等。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目前主要开发苏州工业园区90#地项目。项目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阳澄湖大道南、星澄路东,项目内容为住宅。项目占地面积约126,163.5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0.1万平米。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对苏州嘉泰公司增资,提高嘉泰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助于提升其自身的融资能力,增资后的首开苏州嘉泰置业有限公司将加紧工作进度,尽早实现自身融资,通过开发经营,力争实现良好收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09—05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3日于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胡仕林、郭士友、李波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胡仕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的议案》。鉴于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顺利取得信托贷款,首开集团为股份公司提供担保,承担到期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担保。依据公平、合理原则,股份公司向首开集团支付担保费,费用标准合理,不会损害其它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