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2009年11月19日、11月20日、11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ST、*ST和S股票异常波动和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深证上〔2007〕62号)的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股票将于2009年11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目前,13名关联方债权人出具承诺函,与本公司、借款方、其他担保方签订协议书,约定无条件解除本公司违规担保,涉及本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11,000万元(其中1名关联方债权人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已得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详见2009年11月3日披露的临2009-074号公告);5名关联方债权人与本公司、借款方、其他担保方签订协议书,有条件解除本公司违规担保,涉及本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3,235万元(其中1名关联方债权人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已得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详见2009年11月17日披露的临2009-076号公告);剩余1名关联方债权人黄厚实未签订协议书也未出具承诺函,涉及本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800万元;另1名关联方债权人扬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典信用社出具承诺函,仅提及海克赛尔偿还贷款义务以后,免除担保方琼花集团、江苏华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地产”)担保责任,本公司为华利地产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华利地产未签订协议书也未出具承诺函解除本公司反担保,涉及本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1,000万元;以上共涉及本公司曾披露的违规担保实际余额16,035万元。
2.目前,中介机构对重大资产重组参与方及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工作已经结束,对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现场工作已结束,评估初步结果已上报江苏省国资委,争取早日完成备案工作。
3.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经查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主要风险提示
1.重大资产重组审批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江苏省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但仍须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江苏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相关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江苏省国资委对本次交易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此外,国信集团以资产认购公司新增股份触发了全面要约收购义务,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国信集团对*ST琼花的要约收购义务。上述批准或核准事项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及何时取得相关机构和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2.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影响
2004年7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苏证监立通字[2004]-001号),目前立案调查未有结论。2008年12月2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苏证监立通字(2008)5号),目前立案调查未有结论。本公司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期间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能否及何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同意存在不确定性,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及具体的处理意见将可能对本公司及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造成不利影响。
3.违规对关联方提供担保解除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能否完全解除违规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仍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