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 年11月20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和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注: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是住友商事株式会社的全资子公司,两者为一致行动人)的通知,2009年10月14日至2009年11月19日,住友商事株式会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1,499,9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0.357%;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1,499,9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357%。2009年11月20日,住友商事株式会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0.238%;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203,89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048%。截至2009年11月20日收盘,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共出售本公司股份2,499,9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595%;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共出售本公司股份1,703,77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406%。截至2009年11月19日收盘,两者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本公司股份2,999,8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714%。截至2009年11月20日收盘,两者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本公司股份4,203,69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001%。
本次出售后,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尚持有本公司股份21,200,2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048%, 其中已获准流通股份21,200,2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048%;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为0股。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出售股份情况,并及时做出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