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24日证监基金字【2006】175号文核准募集,批准日期为200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于2006年10月11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与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采用相同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和业绩比较基准,但在投资运作上完全独立。由于两只基金推出时的证券市场环境不同,建仓时机不同等因素,因此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本基金与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未来业绩可能存在差异。
(八)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9年 10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徐 英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设立日期:2003年6月12日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电 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传 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公司设立了两个专门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整体运营风险的控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九个部门,分别是:投资部;国际投资部;中央交易室;市场部;机构理财部;法律、监察稽核部;运营部;财务、行政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进行国内股票及债券选择和组合的投资管理并完成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国际投资部主要从事与QDII、QFII等国际业务相关的基金产品设计、投资管理、国际合作和培训等业务。中央交易室主要负责完成投资部、国际投资部下达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事前的风险控制。市场部从事基金产品设计、市场开发及销售、项目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机构理财部负责机构专户理财业务,开发机构客户,使其认识并了解我公司在企业年金、社保等方面所提供的基金产品及服务。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合规性进行全方位的监察稽核,并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关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法律监察稽核报告。运营部负责公司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清算和会计工作并负责公司的计算机设备维护、系统开发及网络运行和维护。财务、行政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等。总经理办公室主要受总经理委托,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负责公司日常办公秩序监督、工作项目管理跟进、风险管理控制等工作。
公司现有员工106人,其中62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没有受到所在单位或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徐英女士,董事长,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毕业,经济学学士。曾任北京燕山石化总厂研究院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财贸学院金融系讲师,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董事长。
罗德城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Babson学院,获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首席执行官。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裁、Capital House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至1996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理委员会成员,并于1996至1997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至2000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委员会成员,并在1997至2001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
许义明先生,董事,总经理,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及香港城市大学金融工程学硕士,曾任职于前美国大通银行香港、台湾及伦敦分行财资部,汇丰银行总行中国环球市场部,历任台湾景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景顺香港大中华区业务拓展总监。2009年8月6日,公司发布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94号文核准,聘任许义明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杨平先生,董事,北京大学国际MBA学历。历任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外汇部首席交易员、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北京分行资金部和市场部高级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外汇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等,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童赠银先生,独立董事,高级会计师,现已离休。曾任民生银行监事会监事长、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会计司副司长、司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副部级),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副部级)、中国民生银行行长。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香港大学文学士(1972年毕业),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S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拥有超过二十年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年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获文学学士,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国际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担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律师行、英国律师行C1yde & 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海洲先生,监事,硕士,毕业于武汉大学。现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及工程管理部经理。
Mr. Dean Chisholm,监事,毕业于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英格兰暨威尔斯特许会计师机构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England and Wales)所颁发的英国特许会计师执照。现为景顺集团亚太区运营部总监。曾任职于景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运营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PwC)英国及香港核数师。现在出任Hong Kong Securities Industry Group主席及Omgeo Hong Kong Advisory Board的联席主席。
吴建军先生,监事,1989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6月加入本公司,任运营部总监。2005年5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运营部总监。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1989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6月加入本公司,任运营部总监。2005年5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运营部总监。
宋宜农先生,副总经理,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券与投资银行硕士。曾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副总监、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市场营销总监。2005年9月加入本公司,任市场部总监。2006年2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市场部总监。
蔡宝美女士,副总经理,英国克兰非尔德大学商学硕士。1997年至2006年在汇丰银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担任国际投资部副总裁,兼任基金经理;也曾在摩根富林明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职务。加入本公司之前,在香港涌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经理职务;2008年5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资执行长。2009年3月起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督察长
刘焕喜先生,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系,获学士学位,1998年毕业于华中农大经贸学院投资与金融系,获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长城证券行政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5、本基金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聘任基金经理如下:
王鹏辉先生,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研究部,2003年1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2007年3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资分析师。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无。
7、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王鹏辉先生目前兼任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8、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
9、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副总监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许义明先生,总经理;
蔡宝美女士,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李志嘉先生,投资副总监;
10、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金:2600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30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9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72只,包括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世纪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基金托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徐 英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电 话:0755-82370388-1661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严丽娟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蒋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www.ccb.com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5)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户服务电话:020-38322730、38322974
联系人:罗环宇、张大奕
网址:www.gdb.com.cn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蓝德彰(John D. Langlois)
电话: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网址:www.sdb.com.cn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95555
联系人:刘薇
网址:www.cmbchina.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 010-66226044
传真: 010-66223314
联系人: 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北京) 022-96269(天津) 021-53599688(上海)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41585
传真:(010)6554-123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n
(1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吴军阳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65
公司网站:www.czbank.com
(1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400888811、0755-26951111
联系人:王玉亭
网址:www.newone.com.cn
(1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0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中信建投证券网 www.csc108.com
(1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王序微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 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网址:www.ebscn.com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2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客服电话:800-810-8809
联系人:马泽承
网址:www.guodu.com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2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 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龚晓军
网址:www.bigsun.com.cn
www.96598.com.cn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
(2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网址:http://www.boci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2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7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82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003
联系电话:0755-82558332
网址:http://www.axzq.com.cn
(28)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888
网址: www.gyzq.com.cn
(2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客户服务电话:029—87419999
网址:www.westsecu.com.cn
(3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网址:www.cicc.com.cn
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79238,010-85679169
传真:010-65051156
(31) 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222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3层
联系人:徐方亮
业务联系电话:021-5012212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2)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33)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www.gfhfzq.com.cn
(3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霍兆龙
电话:0755-22197874 25879591
传真:0755-221977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网址:http://www.pingan.com/bank/
(3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88656100
传真:010-886562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人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
法定代表人:徐 英
电 话:0755-82370388-1668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杨波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11层
负责人:田予
电 话:010-85237766
传 真:010-65185057
经办律师:贺宝银、徐志浩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法定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32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12楼
法定代表人:Kent Watson
电话:021-63863388
传真:021-638633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单峰
四、基金的名称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高于2.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限额。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二、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基金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申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2.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1+2.5%)=4878.05元;
申购费用=5000-4878.05=121.95元;
申购份额=4878.05/1.128=4324.51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28元,可得到4324.51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 = 赎回份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额 ×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总额 - 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18个月,赎回费率为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48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 = 1.148 × 10,000 = 11480元
赎回费用 = 11480 × 0.25% = 28.7元
赎回金额 = 11480 - 28.7= 11451.3元
即:投资者赎回10,000份本基金,假设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可得到11451.3元净赎回金额。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4、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七、基金的投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优先投资于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分享中国经济和行业的快速增长带来的最大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资产配置方面,投资于股票的最大比例和最小比例分别是95%和70%,投资于债券的最大比例是30%。
本基金优先投资于和经济增长最为密切的内需拉动型行业中的优势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占股票投资的比重不低于80%。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主要采取“自上而下”为主的投资方法,着重在内需拉动型行业内部选择基本面良好的优势企业或估值偏低的股票。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金融货币运行状况及政策分析、产业运行景气状况及政策的分析,对行业偏好进行修正,进而结合证券市场状况和政策分析,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决定。
股票投资部分以“内需拉动型”行业的优势企业为主,以成长、价值及稳定收入为基础,在合适的价位买入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股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价值型股票,以及能提供稳定收入的收益型股票。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着重本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并对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以及社会政治状况等进行研究,着重利率的变化趋势预测,建立对收益率曲线变动的预测模型。通过该模型进行估值分析,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同时,计算债券投资组合久期、到期收益率和期限等指标,进行“自下而上”的选券和债券品种配置。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公司将在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研究,并结合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权证价值,谨慎进行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投资组合回顾与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使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理由为:
1、市场代表性
上证/深证综合指数分别是反映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价格变动的总股本加权指数,以两者按照总市值权重加权形成的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可以完整地反映国内全部上市股票价格变动情况,具有很好的市场代表性。
2、复合基准构建的公允性
本基金是一只高持股率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70-95%,其中市场中性时的股票仓位为80%。本基金股票和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分别使用具有充分市场认同度的沪深综合指数总市值加权指数和中国债券总指数,股票和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在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的占比按照市场中性时两类资产的投资比例确定,可以比较公允地反映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如果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所使用的指数暂停或终止发布,本基金的管理人可以在报备中国证监会后,使用其他可以合理的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代替原有指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一)各类别风险定义
1、投资组合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系统性风险:基金在投资中因市场原因而无法规避的风险;
(2)行业配置风险:基金中某行业投资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3)证券选择风险:基金中某只股票的持仓比例出现与基准的较大偏差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4)风格风险:基金在投资风格上与基准之间产生偏差,偏重于某种风格而产生的风险。
2、个股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个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此类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财务风险:基金在投资过程中,由于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特别是财务状况判断出现失误,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受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基金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地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
(3)价格风险: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当基金中某只证券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出一定比例。
3、衍生工具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投资部对个股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目前,此类风险主要指由权证投资引发的风险。
4、作业执行风险
在基金日常管理风险过程中,由运营部及法律、监察稽核部对作业风险进行实时预警与监控。此类风险主要包括基金在日常操作中出现违反法规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者交易执行中的操作失误以及信息系统故障产生的风险。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经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财务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四)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五)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 其他资产构成
■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
1、 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0月11日至2009年9月30日)
■
备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70%至95%;债券投资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至3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建仓期为自2006年10月11日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十四、基金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规定后)开始计提销售服务费,但至少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公告中应规定计提销售服务费的条件、程序、用途和费率标准。
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告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申购费用
(1)本基金可适用以下申购费率:
■
(2)计算公式
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方法,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申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3)例:某投资者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2.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12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1+2.5%)=4878.05元;
申购费用=5000-4878.05=121.95元;
申购份额=4878.05/1.128=4324.51
即:投资者投资5,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28元,可得到4324.51份基金份额。
2、赎回费
(1)本基金赎回费率为:
■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
(2)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 = 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4)例:某投资者持有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18个月,赎回费率为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148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 = 1.148 × 10,000 = 11480元
赎回费用 = 11480 × 0.25% = 28.7元
赎回金额 = 11480 - 28.7= 11451.3元
即:投资者赎回10,000份本基金,假设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可得到11451.3元净赎回金额。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酎情降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相关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相关情况信息;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本期间公告的内容,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
4、在“六、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更新了与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相关的信息;
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2009 年9月30日;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至2009 年9月30日;
7、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近期发布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目录,目录更新至2009年10月11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基金经理 | 管理时间 |
李学文 先生 | 2006年10月11日至2007年9月14日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2.5% |
100万≤M<500万 | 1.2% |
500万≤M<1000万 | 1.0% |
M≥10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持有期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5% |
1年以上(含)-2年 | 0.25% |
2年以上(含) | 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847,853,278.47 | 72.63 |
其中:股票 | 2,847,853,278.47 | 72.63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68,449,000.00 | 11.95 |
其中:债券 | 468,449,000.00 | 11.95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584,312,532.92 | 14.90 |
6 | 其他资产 | 20,629,877.83 | 0.53 |
7 | 合计 | 3,921,244,689.22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70,786,599.18 | 1.82 |
B | 采掘业 | 11,951,728.00 | 0.31 |
C | 制造业 | 2,056,124,850.56 | 52.84 |
C0 | 食品、饮料 | 346,409,498.74 | 8.90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113,427,536.56 | 2.91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16,235,997.60 | 0.42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47,935,622.50 | 1.23 |
C5 | 电子 | 98,468,067.43 | 2.53 |
C6 | 金属、非金属 | 56,679,844.94 | 1.46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701,096,289.66 | 18.02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675,871,993.13 | 17.37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4,284,850.00 | 0.11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50,477,130.90 | 1.30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401,825,659.15 | 10.33 |
I | 金融、保险业 | 130,165,136.19 | 3.34 |
J | 房地产业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286,038.09 | 0.01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65,849,146.08 | 1.69 |
M | 综合类 | 56,102,140.32 | 1.44 |
合计 | 2,847,853,278.47 | 73.18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269 | 美邦服饰 | 7,041,456 | 161,601,415.20 | 4.15 |
2 | 000538 | 云南白药 | 3,140,590 | 149,272,242.70 | 3.84 |
3 | 000527 | 美的电器 | 7,906,820 | 136,787,986.00 | 3.52 |
4 | 000651 | 格力电器 | 4,918,192 | 107,216,585.60 | 2.76 |
5 | 000568 | 泸州老窖 | 3,490,905 | 102,632,607.00 | 2.64 |
6 | 000513 | 丽珠集团 | 3,276,569 | 92,169,885.97 | 2.37 |
7 | 600312 | 平高电气 | 4,847,908 | 83,093,143.12 | 2.14 |
8 | 002029 | 七 匹 狼 | 4,039,150 | 73,835,662.00 | 1.90 |
9 | 600267 | 海正药业 | 3,842,996 | 73,478,083.52 | 1.89 |
10 | 600196 | 复星医药 | 4,503,641 | 71,743,001.13 | 1.84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468,449,000.00 | 12.04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468,449,000.00 | 12.04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901039 | 09央票39 | 3,900,000 | 388,713,000.00 | 9.99 |
2 | 0901043 | 09央票43 | 600,000 | 59,802,000.00 | 1.54 |
3 | 0901045 | 09央票45 | 200,000 | 19,934,000.00 | 0.51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3,847,911.82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520,802.46 |
4 | 应收利息 | 635,256.34 |
5 | 应收申购款 | 15,625,907.2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0,629,877.83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6年10月1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41.20% | 1.14% | 34.32% | 1.07% | 6.88% | 0.07% |
2007年 | 114.59% | 2.10% | 79.80% | 1.76% | 34.79% | 0.34% |
2008年 | -54.92% | 2.18% | -54.74% | 2.28% | -0.18% | -0.10% |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 66.01% | 1.96% | 42.69% | 1.60% | 23.32% | 0.36% |
2006年10月11日至2009年9月30日 | 126.77% | 2.06% | 55.96% | 1.89% | 70.81% | 0.17%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2.5% |
100万≤M<500万 | 1.2% |
500万≤M<1000万 | 1.0% |
M≥1000万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持有期 | 赎回费率 |
1年以内 | 0.5% |
1年以上(含)-2年 | 0.25% |
2年以上(含)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