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重整计划冻结股份及股份划转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太科技”或“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已表决通过了《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番禺区法院”)于2009年11月3日作出(2009)番法民破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所涉及的出资人范围为截至2009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新太科技股东,涉及股份总数208,180,180股,其中流通股为81,120,000股,非流通股为127,060,180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让渡其持有的9%股权,共计让渡11,435,416股非流通股,流通股股东让渡其持有的6%股权,共计让渡4,867,215股流通股,非流通股及流通股让渡股份合计16,302,631股。
为了保障《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管理人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证券账户,并办理了相关账户让渡股份的冻结及划转手续。近日公司管理人通知相关账户手续已办理完成,股份冻结及划转手续也办理完毕。冻结并划转总股数为16,302,599股(涉及的出资人账户中有一个为轮候冻结,一个为挂失账户,暂时无法划转,无法划转股份共32股)。
鉴于让渡股票已划转完毕,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09年11月27日起复牌,股票代码及简称不变。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