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联发展停产整顿方三日子公司签逾4亿爆破合同
2009年11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魏梦杰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裘海亮
20日接到工信部停产整顿通知,23日子公司便签下总额逾4亿的爆破工程合同。
久联发展今日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联爆破于11月23日与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公司就遵义新蒲新区东联二号路(东城大道至礼仪坝段)道路工程及遵义市新火车站前广场及周边基础设施土石方平场一期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达4.24亿元。合同履行期暂定从2009年11月16日至2011年5月11日。公司表示,预计该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盈利状况影响较小,但合同履行后,公司所获收益较大。
而仅仅在签订该合同的三天之前,久联发展受到停产整顿处罚。
就停产期间子公司签署合同是否违规一事,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记者了解到,由于母、子两家公司为不同法人,因此拥有独立的经营权。“换句话说,除非工信部的通知中有明文要求,公司与公司的子公司均要停产整顿,否则久联发展的子公司签合同一事并没有违反处罚的条例。”该法律人士表示,“子公司签的这个合同与工信部的停产整顿通知擦身而过,并没有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