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下称“意见”)获得国务院通过;对于旅游产业的重视首次上升到中央战略级别,也引起了相关产业的广泛关注。专家表示:国家有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对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包括旅游在内的整个大消费崛起有相当的导向作用,将首先体现在旅游经济板块,并令酒店、交通运输、消费等产业相继收益。
国务院会议指出,旅游业兼具经济和社会功能,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对此,东华大学会展旅游系副教授吴晓隽表示:“旅游产业意义之所以重大,不是仅仅因为其本身对GDP的贡献,而更在于其对上下游产业的带动作用。国家这次将旅游产业提升到‘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高度,就是因为它的先导性。”
记者采访获悉,业内人士普遍对于旅游产业对酒店、交通运输、餐饮、消费等板块的带动十分看好,认为意见必将使关联产业相继受益。但具体到旅游板块内部的影响,吴晓隽认为,意见对景点和旅行社的影响尤其重大,其次是酒店、交通运输等领域。国泰君安旅游行业分析师陈锡伟也给出了同样的观点。
就在意见公布前两天,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吴文学公开表示:国家旅游局一直高度重视,把促进西部旅游业发展纳入西部大开发总体战略中,在资金、人才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其中,从2001—2009年共安排西部省区旅游发展基金7.27亿元,占全国总额的58.82%。
陈锡伟表示,从区域来看,“意见”对于西部等对旅游产业格外重视的省份意义重大,这些区域或借政策东风优先崛起。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还特别强调要放宽旅游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和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
据陈锡伟介绍,目前一线景点主要依靠国营,民营资本和中小旅游企业主要集中在二、三线景点。市场准入的放开可能会使某些企业有进入一线景点经营的机会,同时也会加剧企业之间竞争,但短期来看,旅游资源的分配已经成型,产业格局变化的几率不大。
吴晓隽也表示,从旅行社的经营来看,10月19日,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已经联合发布31号令,宣布废止《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等三个规章,外资旅行社从某种程度上将获得“国民待遇”,但此次“意见”出台是否会为外资获取“出境游经营权”开一条口子,目前还无法判断。但陈锡伟认为,外资会更看重投资回报率,目前国家只是从供给层面加以引导;但从游客需求层面是否会达到理想的水平还受黄金周、收入水平等因素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