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用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基金的公告
2009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代码:450008)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9年11月30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国富沪深300指数增强基金人民币2500万元,本次申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持有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