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短线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2009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 2009-02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短线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获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林真先生当日以每股18.94元卖出本公司股票550,000股;又以每股18.94元买入本公司股票50,000股,陈林真先生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此次买卖股票行为未获利。本次买卖行为发生当日,陈林真先生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了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查询了陈林真先生近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短期交易行为。陈林真先生已承诺十二个月内不再买卖本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向陈林真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了通报,要求引以为戒。
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