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联集团与国美电器拍卖合同纠纷之诉讼进展公告
2009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ST三联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2009-51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三联集团与国美电器拍卖
合同纠纷之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诉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等关于三联商社2700万股股权之拍卖合同纠纷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09年3月下达(2009)鲁民商初字第2-1号民事裁定,驳回三联集团的起诉。有关本案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2009年1月14日、3月28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有关临时公告。
三联集团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述民事裁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公司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近期受理该上诉。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