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电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2009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9-3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电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东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4号)和《关于调整上海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09)019号)文件,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适当调整全国电价水平。上海市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50分(含税)。
本公司上海地区主要全资、控股和参股火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含税)调整情况如下:
电价单位:元/千千瓦时
电厂名称 |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调整后电价 | 备注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0 | 443.80 | 脱硫机组另加15元/千千瓦时 |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80 | 441.80 | |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441.80 | |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0 | 454.80 | |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0 | 463.80 |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发电厂 | 81.5 | 457.50 |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 35 | 457.50 |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市电厂 | 14.5 | 457.50 |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发电厂 | 35.9 | 457.50 |
此外,本公司位于江苏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58分(含税)。本公司位于安徽省的“皖电东送”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本次不作调整。
经初步测算,本次上网电价调整对公司2009年度业绩影响有限。
调整后上网电价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