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调查·市场
  • 10:调查·区域
  • 11:公司前沿
  • 12:信息披露
  • 13:专版
  • 14:专版
  • 16:专版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市场纵横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2009 11 27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B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11版:信息披露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押、质押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收购事项暨停牌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三次分红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宏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9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石化路10号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石化路10号

    联系电话:0531-84870158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09年11月26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诺太阳")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有或减少持有力诺太阳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指: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指: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力诺太阳     指: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指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石化路10号

    法定代表人:高元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370126200000074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发起人(股东):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自销:太阳能集热器及配套零部件、玻璃制品、太阳能集热管、太阳能光热、光电转换材料、太阳能热水器及配套零部件、玻璃新材料、有机硅、精细化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地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期限:自二零零一年八月二日起至------

    实际控制人名称: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168号

    邮编:25010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 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8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元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63,688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号码:370100200008653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股东):高元坤、申英明、丁振芝

    主要经营范围:玻璃制品、太阳能热水器、集热器、太阳能光热产品、光伏产品的制造;批发、零售:玻璃制品,建筑材料,日用品,工艺美术品;进出口业务;收购碎玻璃、纸箱、包装帽;社会经济咨询。(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经营期限:自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八日起至------

    实际控制人名称:高元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市十路8168号

    邮编:250103

    三、关于指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同意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共同名义负责统一编制和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及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收回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自2009年11月25日开盘至2009年11月25日下午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包括大宗交易出售方式)力诺太阳股份的1.665%。

    自2009年4月17日开盘至2009年4月17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包括大宗交易出售方式)力诺太阳股份的0.950%;2009年5月18日开盘至2009年5月18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包括大宗交易出售方式)力诺太阳股份的0.524%;2009年9月21日开盘至2009年9月21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包括大宗交易出售方式)力诺太阳股份的0.916%;2009年10月28日开盘至2009年10月28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包括大宗交易出售方式)力诺太阳股份的0.95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自2009年4月17日开盘至2009年10月10月28日收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累计出售(包括大宗交易出售方式)力诺太阳股份的3.339%。并且,本公司于2009年5月21日、2009年9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情况进行了公告。

    截止2009年11月25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力诺太阳股份5.00%。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力诺太阳股份25,973,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力诺太阳股份5,109,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1,083,430股,占本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53,743,770 股的20.22%,仍为本公司的法人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力诺太阳股份出售的行为未损害力诺太阳的任何利益。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高元坤先生郑重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名称: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元坤

    签署日期:2009年11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路十七号
    股票简称力诺太阳股票代码6008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山东济南商河县石化路10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38,776,920股     持股比例: 25.2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7,693,490股     变动比例: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签字): 高元坤

      签署日期:2009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力诺太阳 编    号:临2009—031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通知,告知:新材料于2009年11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力诺太阳”流通股份2,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本次交易后,新材料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5,973,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9%,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截止2009年11月25日收盘,新材料和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力诺太阳股份5.00%。  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1,083,430股,占本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53,743,770 股的20.22%,仍为本公司的法人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