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H股)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6-27日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均进行了书面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9名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2009年度向关连方今创集团采购年度上限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今创集团为公司H股关连方。有关事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转载的H股关连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连人之间发生的关连交易的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或不逊于根据现行本地市场状况独立第三方可获得的条款进行,并且于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乃属公平合理并且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而且上述持续性关连交易的所有经修订上限及新设上限均属公平合理,并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运用A股募集资金6.3亿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资金闲置期使用6.3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的正常支付,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2009-023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H股)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6-27日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均进行了书面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3名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审议运用A股募集资金6.3亿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将A股闲置募集资金6.3亿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临2009-024
证券代码: 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H股)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A股募集资金6.3亿元人民币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6.3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的正常支付,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回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09年11月26日-27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运用A股募集资金6.3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吉斌先生、杨育中先生、陈永宽先生、戴德明先生、蔡大维先生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将部分闲置A股募集资金6.3亿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中国南车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中国南车和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使用6.3亿元人民币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将A股闲置募集资金6.3亿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人意见:中金公司和兴业证券认为:中国南车以闲置募集资金6.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中国南车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该事项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中金公司和兴业证券同意中国南车以闲置募集资金6.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人意见;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人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