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25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9年11月3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4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5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将全资子公司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亿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独资设立沈阳荣盛幸福大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为台文献,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最终以营业执照为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对荣盛房地产发展(香港)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设立荣盛房地产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荣盛”)的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香港荣盛已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法定代表人刘山,注册资本为980万美元。公司占其股本的100%,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香港荣盛增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获得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的批准即可。本项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香港荣盛业务拓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的方式,将香港荣盛注册资本由980万美元(约折合6690.95万元人民币)增至7580万美元(约折合51752.45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Ο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