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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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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2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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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12版:信息披露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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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申能股份 编号:临2009—024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于2009年11月30日在上海影城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仇伟国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78人,代表股份1,474,320,481股,占公司总股本51.02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75人,代表股份1,473,503,056股,占公司总股本50.992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17,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3 %。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增发A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73,070,1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反对722,1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0%;弃权528,1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2、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增发A股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情况:同意1,473,086,2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反对585,5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弃权648,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2.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1,473,011,1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561,6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弃权747,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

      2.3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5,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473,009,9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1%;反对562,8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弃权747,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2.4发行对象: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帐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

      表决情况:同意1,472,718,223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3%;反对1,074,138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弃权528,1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2.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可按一定比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472,702,17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1,079,18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2 %;弃权539,1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

      2.6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公告招股意向书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472,700,97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1,040,38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 %;弃权579,1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2 %。

      2.7上市地: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1,473,070,1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2%;反对561,6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1 %;弃权688,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7%。

      2.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下列项目:

      (1)上海临港燃气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以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投入不超过15亿元;

      (2)上海漕泾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以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投入5.88亿元;

      (3)航运公司项目:以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投入1.176亿元;

      (4)补充流动资金:以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2.944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如本次增发A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1,473,108,9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8%;反对562,8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2 %;弃权648,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2.9本次增发A股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1,472,808,97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5%;反对983,39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弃权528,1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

      2.10决议有效期:本次增发A股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发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1,473,011,1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601,6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弃权707,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

      3、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A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72,768,7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8%;反对804,0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 %;弃权747,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

      4、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4.1上海临港燃气电厂一期工程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1,473,205,3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4%;反对466,4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弃权648,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4.2上海漕泾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1,473,205,40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4%;反对466,45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弃权648,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4.3航运公司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1,473,204,1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3%;反对467,6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弃权648,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

      4.4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1,473,198,00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9%;反对473,85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弃权648,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5、表决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73,208,421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6%;反对463,44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弃权648,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 %。

      6、表决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473,146,396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4%;反对466,465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弃权707,620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述股东大会文件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