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驰宏配股;代码:700497;配股价格:7.69元/股。
2、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需执行卖出或买入的交易指令(具体买卖方向请投资者咨询开户所在营业部)。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7日的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配股缴款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09年12月8日验资,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09年12月9日将公告配股发行结果,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驰宏锌锗”和“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2009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09年4月2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76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22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0,000,000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234,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81,694,930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152,305,070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
4、驰宏锌锗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其可配股数。
5、配股价格:7.69元/股。
6、发行对象:
(1)网下发售对象: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至2009年11月30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上发售对象: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至2009年11月30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股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 日期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T-2 | 2009年11月26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 | 正常交易 |
T | 2009年11月30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T+1至T+5 | 2009年12月1日至 2009年12月7日 | 刊登提示性公告(5次) (网下配股于T+5日下午15:00截止) | 全天停牌 |
T+6 | 2009年12月8日 | 获取保荐人清算数据,网下验资,确定老股东认配比例;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全天停牌 |
T+7 | 2009年12月9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09年12月1日(T+1日)起至2009年12月7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驰宏锌锗配股网下认购表、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缴款方法: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驰宏配股”认购单或执行相应的交易指令(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操作),代码“700497”,配股价7.69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的“驰宏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配股,填写驰宏锌锗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7.69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并四舍五入取整数。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驰宏锌锗配股认购资金”字样):
收款单位: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曲靖翠峰支行
账号:53001646136050347752
汇入行地点:云南省曲靖市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59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5736000021
汇入行联行行号:58301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09年12月7日(T+5日)12:00前划出认购资金,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认购表、划款凭证复印件(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驰宏锌锗配股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必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09年12月7日(T+5日)15:00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网下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英
办公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峰路延长线
董事会秘书:唐云沧
电话:0874-8966698
传真:0874-8966789
2、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平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02室
联系人:黄力 郭永洁 任俊杰 李强
电话:021-38784899
传真:021-50495602
特此公告
发行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