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于2009年12月1日上午9点30分在北海市茶亭路33号北海香格里拉大饭店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111,240,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18%。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经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增补张法荣先生、赵文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增补张法荣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11,240,77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增补赵文劼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111,240,77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增补张志伟先生、董云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增补张志伟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111,240,77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增补董云衍女士为公司监事:同意111,240,77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张志伟先生、董云衍女士与职工代表监事周北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3、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确定公司重组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11,240,776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律师、程晶晶律师为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现场见证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