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汉唐证券持股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1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收到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汉唐证券持有菲达环保股票情况的函》,内容如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在审理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汉唐证券”)破产清算案件中,因汉唐证券实际控制的46家公司属于汉唐证券的空壳公司,2009年7月21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了重庆市隆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46家壳公司破产清算案。经协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述46家壳公司相应的证券类资产已经返还至汉唐证券。截至目前,以汉唐证券名义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数量为18,081,20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92%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09-021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交易自2009年11月27日、11月30日、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公司管理层及控股股东,公司未来三个月内无整体上市、资产注入、非公开增发及重组等重大事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截止2009年12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菲达集团已于二级市场抛售公司股票1,329,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菲达集团拟在未来5个月内继续抛售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5%的股票。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并同时挂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投资者注意信息获取的正确渠道,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