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股权质押解除*ST夏新破产重整可期
2009年1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阮晓琴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裘海亮
继公告拍卖资产后,*ST夏新今天又透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已被解除。
由于资金紧张,财务陷入困境,2008年5月14日,*ST夏新大股东夏新电子有限公司将*ST夏新2800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2009年11月30日,这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此外,由于向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借钱,2008年6月19日,夏新电子质押4000万股*ST夏新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2008年9月3日,夏新电子再次将*ST夏新11721万股质押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2009年11月30日,上述两笔质押也解除。
股权质押解除后,夏新电子所持有的全部18521万股*ST夏新获得“自由”,然而,这部分股权早有“安排”。据今天的公告,因*ST夏新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30日对夏新电子有限公司持有的*ST夏新限售流通股18521万股申请冻结,并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09年11月30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次冻结第一大股东夏新电子所持有*ST夏新,或是为了替*ST夏新还债及接下来的重整。据夏新电子重整计划草案,全体股东按照一定比例让渡其持有的*ST夏新股份,其中,夏新电子让渡其所持股份的100%,将完完全全地退出*ST夏新。而新的主人,应该就是替夏新电子还债,帮助其解除股权质押的人;而目前各方报道都称,重组方为厦门物流企业象屿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