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获财政补贴
2009年1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牡霞 ○编辑 阮奇
⊙记者 张牡霞 ○编辑 阮奇
记者昨日获悉,为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工信部日前下发了《关于申报2009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指出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今年将重点支持太湖流域和钢铁、有色、建材、石化、轻工等行业的重点项目。
根据财政部和工信部日前联合下发的《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示范项目采用的清洁生产技术要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且示范技术属于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等鼓励推广应用的先进技术。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特别强调,原则上项目实施后不能新增产能,这与上述部分行业目前正面临的产能过剩局面有关。
具体到补贴力度上,办法指出,专项资金将采取补助或者事后奖励方式,对应用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对推广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资金奖励。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与当前国际国内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大环境息息相关。上周,中央正式对外宣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决定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