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2日下午2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12月1日—12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下午3:00至2009年12月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东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371人,代表股份1,092,207,792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1887%。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872,182,953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69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53人,代表股份220,024,839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9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文梁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
1.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与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第8.5代液晶面板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89,013,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7075%;
反对 2,956,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707%;
弃权 237,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218%;
2.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88,105,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6244%;
反对 3,403,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3116%;
弃权 698,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639%;
3.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如下(关联股东李东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及其子议案的表决):
3.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
同意 494,877,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184%;
反对 3,803,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7618%;
弃权 598,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198%;
3.2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表决情况:
同意 494,900,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231%;
反对 3,780,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7571%;
弃权 598,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198%;
3.3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 494,899,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229%;
反对 3,79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7608%;
弃权 580,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163%;
3.4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
同意 494,899,3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229%;
反对 4,186,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8384%;
弃权 193,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387%;
3.5 锁定期
表决情况:
同意 494,922,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275%;
反对 3,763,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7537%;
弃权 593,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188%;
3.6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
同意 494,706,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0843%;
反对 4,421,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8855%;
弃权 150,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301%;
3.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
同意 494,92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275%;
反对 3,757,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7527%;
弃权 598,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198%;
3.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 494,844,5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119%;
反对 4,240,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8494%;
弃权 193,1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387%;
3.9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
同意 494,900,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1231%;
反对 3,757,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7527%;
弃权 62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243%;
4.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87,851,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6012%;
反对 3,175,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908%;
弃权 1,180,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081%;
5.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
同意 1,087,968,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6119%;
反对 3,058,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800%;
弃权 1,180,5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081%;
6.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87,836,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5998%;
反对 3,652,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3344%;
弃权 718,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658%;
7.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向李东生先生(或其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关联股东李东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823,349,2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4569%;
反对 3,432,6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4147%;
弃权 1,06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285%;
8.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向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关联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759,329,2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4354%;
反对 3,248,3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4254%;
弃权 1,063,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393%;
9.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87,830,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5992%;
反对 3,119,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856%;
弃权 1,257,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151%;
10.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87,830,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5992%;
反对 3,119,7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856%;
弃权 1,257,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151%;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梁娟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