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勇 ○实习生 陈斌
本报昨日独家报道的国家拟出台严厉措施淘汰落后产能的稿件获得广泛关注。记者进一步跟踪了国务院拟出台的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相关文件的情况,据了解,除了此前报道的一系列严厉举措之外,国务院还将强化政策激励机制,配合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一起,以期淘汰落后产能收到奇效,为产业经济结构调整打下坚实基础。
在激励机制方面,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成为重点,中央财政资金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支持和奖励。
对于有条件地区,文件要求其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在资金使用方向上,资金使用需要与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和责任紧密结合,重点用于解决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企业职工安置、转产等突出问题。
支持企业改造升级成为另外一个重点激励举措。国家将完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至于改造升级的重点,将会围绕质量品种、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扩大内需、改善装备、安全生产等实施技术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还将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对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重的地区,在安排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信贷方面,金融机构将按信贷原则给予支持。税收方面,企业可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地方面,积极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土地开发利用提供服务和支持。
此外,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关心的一个重点。据了解,政策部门还将研究制定配套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的指导意见,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就业。
权威专家透露,国家希望通过这些激励举措与严厉约束机制结合,按照产业振兴规划要求,重点完成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焦炭、造纸、皮革、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不过,各地可按照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目标和任务。
具体执行上,将强化目标分解机制。工信部、能源局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阶段性目标任务,提出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并将其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据上述专家透露,政策部门已对电力、煤炭、炼钢等行业定下具体淘汰门槛,下一步将量化指标,加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