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于2009年10月30日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12月3日(星期四)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09年12月3日上午09:30—11:30
2009年12月3日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亚华大酒店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孟礼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52人,代表股份1677319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8%;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3人,代表股份167311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9 %。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39人,代表股份420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三、本次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如下表。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 表决 结果 | 表决情况 | |||||
同意 (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反对 (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弃权 (股) | 占有效表决股数比例 (%) | ||
议案一 | 通过 | 167588916 | 99.91 | 48610 | 0.03 | 94400 | 0.06 |
议案二 | 通过 | 167653416 | 99.95 | 21110 | 0.01 | 57400 | 0.04 |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史克通、王江涛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