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将于2009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 12月19日下午2时。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第四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名称变更修正的议案;
2、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4、审议公司与中航科工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第1、2两项议案已经公司2009年度第七次董事会审议,内容见2009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2009年度第四次董事会审议,内容见2009年7月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证所网站(www.see.com.cn);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2009年度第六次董事会审议,内容见2009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证所网站(www.see.com.cn)。
公司按规定将在股东大会前5天在上证所网站(www.see.com.cn)公告股东大会资料。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12月14日 — 17日
上午9:00 — 11:30;下午14:00 — 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朱立志、蔡昌滨
电 话:0798 — 8462778
传 真:0798 — 8448974
邮 编:333002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3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持股数量:
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2009年12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