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农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下达
2009年1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牡霞 ○编辑 杨晓坤
⊙记者 张牡霞 ○编辑 杨晓坤
为支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中央财政4日向27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第一批专项补助资金9.5亿元。
财政部要求各试点地区收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农村居民手中。
此外,财政部强调,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