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09-044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所持控股子公司河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股权部分转让的议案》
本公司持有河南杭萧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杭萧”)100%股权,现同意将公司持有河南杭萧出资额人民币320万元,即10%股权,转让给葛崇华先生。截至2009年9月30日,河南杭萧总资产为人民币133,529,614.97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3,183,498.98,负债为人民币80,346,115.99元(以上数据已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京信审字[2009]1263号】)。2009年11月11日,河南杭萧股东会决议分红人民币10,000,000.00万元,经双方协商,按照2009年9月30日净资产扣除1000万分红款后作为本次转让的价格基础,即每1元出资对应转让价格为1.34948434元,本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318,349.89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南杭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90%的股权,葛崇华先生持有10%的股权。
特此公告。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