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09年1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09-02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全资子公司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永新”)通知:河北永新已被认定为河北省200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冀高认[2009]4号文),认定有效期3年,证书编号:GR200913000073,并已报备主管税务机关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河北永新目前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河北永新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三年内,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下调至15%。
由于河北永新所得税税率变动影响增加公司2009年净利润预计在150万元以内,具体数据以审计后年报为准。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