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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09年1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09-03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于2009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详见《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公司定于2009年12月21日上午9时召开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时整

      2、地    点:浙江省乐清市宁康西路138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14日(星期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9年12月14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室

      3、登记时间:2009年12月18日    8:30---16:3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盐盆新区)纬四路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 人:姜福君、骆克梅

      电    话:0577-62661122

      传    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2009年12月21日召开的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以下议题进行表决:

      1、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__反对__弃权__)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单位盖章)

      股票帐户号: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09-03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2009年1月6日,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9.95元,募集资金总额298,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31,4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2,168,6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浙天会验〔2009〕2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为以下两项:

      ①《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106,000,000元,截止2009年11月30日,累计已投入48,330,223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1,097,693.00元,自有资金投入27,232,530元。

      ②《年产 1.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300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为501,000,000元,截止2009年11月30日,累计已投入115,455,192.75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12,061,462.75元,自有资金投入3,393,730元。

      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为607,000,000元,截止2009年11月30日,实际已投入163,785,415.75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33,159,155.75元,自有资金投入30,626,260元。

      鉴于公司1.5MW风电机组已于2008年7月31日成功下线,且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得的资金较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差距较大,为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合理运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终止《技改项目》,同时拟将剩余募集资金161,815,358.61元全部作为《建设项目》的流动资金投入该项目。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事项已经2009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项目调整原因

      1、终止《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鉴于公司1.5MW风电机组已于2008年7月31日成功下线,目前产销旺盛,且实际募集资金较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差距较大,为优先确保《建设项目》的投入,公司预先以自有资金投入《技改项目》的样机材料费、样机试制费、样机测试费、专家咨询费等费用均未以募集资金置换。考虑到目前1.5MW风电机组研发工作已基本完成,《技改项目》的核心建设目标已经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技改项目》。

      2、拟将剩余募集资金161,815,358.61元全部用于《建设项目》。

      因乐清市政府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将项目用地交付我公司使用,为避免该项目延期,公司前期已通过在乐清市经济开发区华仪工业园内新建1.5MW风电机组总装厂房和对老厂房进行改造,在短期内满足了公司1.5MW风电机组的产业化需求。日前公司的1.5MW机组已进入批量生产阶段,鉴于1.5MW风电机组批量生产急需大量的流动资金投入,为降低财务成本,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投资效益,保障股东的投资收益,现公司根据实际发展情况,拟将全部剩余募集资金161,815,358.61元优先用作《建设项目》的流动资金,《建设项目》的剩余固定资产投入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将根据项目用地的交付情况及生产经营安排,在适当时候予以投入。

      三、独立董事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韬、沈玉平、朱宝和对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旨在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作以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

      五、保荐机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刘兴华、陈伟经核查后认为:华仪电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未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计划调整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华仪电气实施该事项。

      六、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09-03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于2009年12月4日下午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志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在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的阅读和认真的审议,现就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旨在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

      (2)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

      同意3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