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 1294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上市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为指数型、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本基金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场外基金简称: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基金代码:160716。
场内基金简称:嘉实50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09年12 月10日起至2009年12 月24日止,通过深交所挂牌发售(场内发售),同时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场外销售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深交所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7、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9年12月5日《中国证券报》、2009年12月7日《上海证券报》“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7122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400-600-8800咨询购买事宜。
14、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场内认购”或“场外认购”的相关内容,对于“场内认购”、“场外认购”均适用。
15、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6、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指数投资有关风险、技术风险、上市交易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 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 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股票型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场外认购基金,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场外认购基金,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基金,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深交所挂牌价格
人民币1.00元
7、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8、募集目标
不设募集目标。
9、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10、募集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持有人证券账户下;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份额既可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也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本基金场内申购、赎回的具体场所请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开通场内申购赎回的公告);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申请场外赎回。投资者也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登记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转登记。
11、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会员单位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main/marketdata/catalog_hylb.aspx)。
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方正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世纪证券、华西证券、国海证券、联讯证券、南京证券、华鑫证券、华林证券、厦门证券、民族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海通证券、山西证券、民生证券、兴业证券、广发华福、长江证券、东莞证券、国联证券、国金证券、东北证券、恒泰证券、华安证券、东海证券、中信证券、东吴证券、中山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大同证券、宏源证券、西藏证券、湘财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联合证券、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西南证券、银河证券、西部证券、渤海证券、上海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齐鲁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中银证券、华宝证券、红塔证券、中信金通、日信证券、浙商证券、江南证券、财富证券、金元证券、国盛证券、中原证券、德邦证券、财通证券、新时代证券、远东证券、江海证券、中投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安信证券、银泰证券、瑞银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同时具备深交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12、场外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以及深圳、成都、青岛、杭州、福州、南京分公司和嘉实网上交易。
(2)代销银行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在所有36个一级(直属)分行的16476家境内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银行所有34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在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在境内54个城市设有44 家分行及600余家支行(含分理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在105 个城市的2600 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30000余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在以下城市27家分行的300多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成都、宁波、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汕头、郑州、长沙和长春。
8)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发展银行在以下18个分行的近300家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广州、北京、上海、天津、杭州、宁波、南京、温州、重庆、昆明、大连、济南、成都、青岛、珠海、佛山、海口。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的160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1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在以下7个城市的6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上海、福州、泉州、厦门、广州、杭州。
1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在宁波地区的22个营业部、一级支行 77个理财网点、上海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4个理财网点、杭州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2个理财网点、南京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深圳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苏州分行及其直属分行的1个理财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1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在杭州、宁波、舟山、上海、北京、深圳的8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3) 代销券商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3个城市的4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太原、石家庄。
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78个城市的2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3)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的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57家服务部,共181个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6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1个主要城市的7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沈阳、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重庆、青岛、郑州、温州、南昌。
1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7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50个城市8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南宁。
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2个城市4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牡丹江、济南、成都、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扬州、杭州、厦门。
1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的2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海口、西安、武汉、重庆、青岛、昆明、南昌、沈阳、南宁、南京、长沙、大连、苏州、广州、杭州、郑州。
13)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
14)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4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福州、宁德、福鼎、福安、连江、长乐、福清、莆田、仙游、泉州、石狮、晋江、安溪、惠安、南安、龙海、厦门、漳州、龙岩、上杭、永安、三明、南平。
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16)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天津、北京、上海、深圳、西安、郑州、广州、苏州、福州、太原、济南、重庆。
1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4个城市的49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宜宾、重庆、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青岛、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宁波、昆明、合肥、沈阳、太原、郑州。
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1个城市的10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揭阳、韶关、梅州、汕头、阳江、云浮、中山、潮州、茂名、东莞、佛山、肇庆、河源、大连、海口、哈尔滨、天津、厦门、武汉、重庆、南京、苏州、镇江、杭州、嘉兴、宁波、南昌、沈阳、娄底、清远、青岛、汕尾、成都、绵阳、内江、宜宾、昆明。
1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1个城市的4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江阴、大连、天津、福州。
2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2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3个城市的6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大连、天津、沈阳、青岛、上海、无锡、杭州、深圳、重庆、广州、中山、铜陵、马鞍山、滁州、蚌埠、淮南、宿州、芜湖、宣城、六安、巢湖、安庆、阜阳、淮北、合肥、桐城、望江、怀远、庐江、全椒、天长、亳州、界首、颖上、太和、蒙城、霍山、砀山、泗县、萧县、南陵、黄山。
2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4个直辖市、20个省的48个城市里的74家营业部和24家服务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承德)、山西(太原)、广东(广州、深圳、珠海、顺德、中山、江门、东莞、湛江)、福建(福州、晋江)、湖南(长沙)、江西(南昌)、江苏(南京、苏州、南通、扬州、淮安、常州、无锡)、浙江(杭州)、安徽(合肥)、四川(成都、绵阳、遂宁、自贡)、陕西(西安)、贵州(贵阳)、青海(西宁)、湖北(武汉、潜江)、山东(济南、青岛、威海)、河南(郑州、洛阳)、辽宁(沈阳、鞍山、铁岭、大连)、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海南(海口)。
23)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32个主要城市的4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广州、海口、深圳、长沙、岳阳、乌鲁木齐、西安、成都、昆明、上海、杭州、南京、沈阳、武汉、福州、贵阳、哈尔滨、济南、天津、合肥、义乌、佛山、衡阳、怀化、浏阳、株洲、娄底、汨罗、邵阳、益阳、库尔勒。
2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武汉、海南、三亚、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天津、郑州、广州。
25)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1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沈阳、上海、丹东、抚顺、长春、北京、广州、杭州。
26)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的1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温州、天津、长沙、湘潭、邵阳、郴州、株洲、吉首、张家界。
27)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3个地市的26家营业部和1个服务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东营、潍坊、聊城、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28)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位于北京、深圳、上海、天津、武汉、重庆、郑州、昆明、杭州及江西省内各主要地市的17家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29)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5地的3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杭州、临安、桐庐、嘉兴、海宁、嘉善、桐乡、平湖、海盐、湖州、德清、长兴、金华、义乌、东阳、浦江、绍兴、诸暨、嵊州、台州、温岭、余姚、温州、乐清、上海等。
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2个城市6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大庆、襄樊、鄂州、孝感、惠州、济南、泰州、长沙、京山、钟祥、公安、龙岗、丹江口、咸宁以及天门。
3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4个省、市、自治区19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西安、南京、南通、宁波、长沙、广州、中山。
32)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33)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城市的4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杭州、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宜春、新余。
3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的5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宁波。
3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0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上海、深圳、潍坊、丹阳和北京。
36)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5个城市的16家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广州、北京、杭州、佛山、惠州。
37)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9个城市的1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无锡、宜兴、江阴、上海、杭州、南京、广州、北京、镇江。
38)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7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苏州、北京、上海、沈阳、杭州、福州、东莞。
39)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3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南京、上海、镇江、南通、江阴、连云港、常熟、张家港、无锡、吴江、北京、重庆、广州、福州、深圳、杭州、银川、昆明、吴忠、石嘴山。
4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深圳和浙江的杭州、金华、东阳、义乌、永康、龙游、临海、台州、温州、绍兴、衢州、丽水。
4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 8 个城市的 33 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42)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抚州、长沙、南京、昆明、新余共10个城市的14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4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城市的28家营业部和10家服务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青岛、杭州、郑州、开封、信阳、南阳、平顶山、漯河、驻马店、濮阳、安阳、新乡、鹤壁、许昌、周口、焦作、三门峡、商丘、洛阳。
44)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东莞市18家,深圳、上海各1家,共2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45)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城市3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无锡、重庆、杭州、兰州、白银、酒泉、天水、平凉、武威、庆阳、定西、临夏、张掖、金昌、武都。
46)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11个城市的2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广州、北京、上海、绍兴、衡阳、永州、乐山、内江、荆门、鄂州、黄石。
47)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温州、台州、金华、上海等地区的3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48)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在以下城市的157家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深圳、北京、天津、广州、福州、沈阳、大连、武汉、杭州、厦门、温州、南京、宁波、重庆、洛阳、泉州、慈溪、绍兴、长春、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淄博、东营、潍坊、临沂、日照、泰安、济宁、枣庄、聊城、菏泽、德州、滨州、莱芜、章丘、曲阜、邹城、兖州、胶南、新泰、荣城、文登、乳山、诸城、高密、寿光、青州、海阳、招远、龙口、蓬莱、滕州等。
49)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玉溪、邯郸、安阳、鄂尔多斯、上海、深圳、大同、太原、晋城、忻州、运城、吕梁、晋中等地区的2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6个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1)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西安、深圳、北京的21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2)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1个主要城市的14家营业部及1家证券服务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杭州、中山、沈阳、南通、鞍山、海城。
53)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天相投顾在北京、上海、深圳、太原、济南等城市的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大连、北京、上海、厦门、深圳、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伊春、沈阳等11个城市、3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5)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在厦门、上海、北京、成都等城市的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6)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7个城市15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深圳、厦门、宁波、嘉兴、重庆、北京(筹建中)。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7)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舟山、杭州、北京、深圳、福州地区有7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58)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城市的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乌兰浩特市。
5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5个主要城市的4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上海、北京、广州、蚌埠、佛山、茂名、深圳、湛江、海口、常州、南京、本溪、朝阳、大连、丹东、阜新、葫芦岛、辽阳、盘锦、沈阳、铁岭、营口、成都、天津、杭州。
6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城市共有48个网点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天津、南宁、武汉、南京、南昌、福州、泉州、福清、龙田、长乐、莆田、南平、邵武、漳州、三明、顺昌、龙海、永安、南靖、漳浦、惠安、德化、石狮、永春、沙县、宁化、明溪、青州、将乐、成都、都江堰、余干。
6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南京、武汉、南昌、长沙、兰州、重庆、福州等地的16家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6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佛山、长沙、廊坊的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6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沈阳、济南、上海、南京、杭州、深圳和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大中城市的22家证券营业部和12家证券服务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4)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13、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09年12月10日到2009年12月24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募集期间,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一)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
2、场外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M<100万元 | 1.0% |
100万元≤M<200万元 | 0.6% |
200万元≤M<500万元 | 0.3% |
M≥500万元 | 按笔收取,1000元/笔 |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截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如: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20元。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9,900.99+5.20)/1.00=9,906.19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9,906.19份。
4、场外认购的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5、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截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场外认购的方式及确认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申请的认购不允许撤销。
3)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日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7、已购买过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8、缴款方式:全额缴款。
(二)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
1、本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挂牌价格为基金面值。
2、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场内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场内认购的认购费用。
4、场内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下转24版)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