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部提供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和资产配置委员会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现金的配置比例,并制订基金在其他重要股票资产类别上的具体配置计划。
3.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
5.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下达给集中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资指令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
6.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并授权风险控制小组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监察稽核部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作出调整。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综合指数和中信国债指数的复合指数。即:投资基准指数=中信综合指数×80%+中信国债指数×20%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理念决定了本基金属于中等风险证券投资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9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根据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0 月7 日发布的《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深圳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公告》,监管部门对公司2008 年进行了16万元的相关经济处罚及要求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人民币380万元(公司已在检查期间缴纳)。
本基金投资于中兴通讯的决策程序说明: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处罚不会对中兴通讯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本基金投资中兴通讯的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报告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无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9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图: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4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二)投资范围和(六)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约定:
(1)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股票资产25%-95%;债券资产0%-7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基金投资于服务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2)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的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根据赎回时间实行递减收费,费率表如下:
■
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赎回费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归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转换需要支付转换费,费率为被转出基金份额净值的0.5%。如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已被连续持有超过三个月时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免费转换。转换后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重新开始计算。但以下情形除外:
①由嘉实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转出至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转换费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
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②嘉实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与嘉实多元债券B互换时,无转换费用。
③嘉实策略混合转出至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债券转出至嘉实策略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研究精选股票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之间互转,嘉实主题混合与嘉实债券之间互转,嘉实优质企业股票与嘉实研究精选股票之间互转。嘉实多元债券(嘉实多元债券A、嘉实多元债券B)与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研究精选股票之间互转;嘉实多元A转入嘉实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
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与其他10只开放式基金(包括: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收益债券A)之间互转,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与嘉实回报混合互转,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转入嘉实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多元收益债券B。
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4)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2月10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广东发展银行、临商银行、徽商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16家代销机构并更新相关代销机构信息。
5.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业绩。
7.在“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本基金的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8日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3,979,027,494.39 | 80.66 |
其中:股票 | 3,979,027,494.39 | 80.66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69,208,095.90 | 5.46 |
其中:债券 | 269,208,095.90 | 5.46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676,319,062.92 | 13.71 |
6 | 其他资产 | 8,764,717.82 | 0.18 |
合计 | 4,933,319,371.03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145,591,442.42 | 3.00 |
C | 制造业 | 1,271,338,676.84 | 26.18 |
C0 | 食品、饮料 | 26,065,486.74 | 0.54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47,201,917.40 | 0.97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07,314,337.63 | 2.21 |
C5 | 电子 | 48,355,475.23 | 1.00 |
C6 | 金属、非金属 | 351,022,264.56 | 7.23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437,087,722.70 | 9.00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153,723,194.86 | 3.17 |
C99 | 其他制造业 | 100,568,277.72 | 2.07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4,128,058.31 | 0.50 |
E | 建筑业 | 343,980,802.68 | 7.08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257,997,191.38 | 5.31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73,356,686.74 | 3.57 |
I | 金融、保险业 | 1,031,773,328.96 | 21.25 |
J | 房地产业 | 384,108,363.00 | 7.91 |
K | 社会服务业 | 22,731,425.28 | 0.47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324,021,518.78 | 6.67 |
合计 | 3,979,027,494.39 | 81.94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398 | 工商银行 | 74,566,535 | 355,682,371.95 | 7.32 |
2 | 600048 | 保利地产 | 14,475,450 | 349,437,363.00 | 7.20 |
3 | 600016 | 民生银行 | 43,649,845 | 294,199,955.30 | 6.06 |
4 | 601318 | 中国平安 | 5,621,705 | 285,020,443.50 | 5.87 |
5 | 000063 | 中兴通讯 | 3,867,565 | 147,663,631.70 | 3.04 |
6 | 600970 | 中材国际 | 3,604,400 | 122,189,160.00 | 2.52 |
7 | 000009 | 中国宝安 | 10,701,439 | 109,903,778.53 | 2.26 |
8 | 600895 | 张江高科 | 8,362,191 | 108,792,104.91 | 2.24 |
9 | 000961 | 中南建设 | 5,943,778 | 102,292,419.38 | 2.11 |
10 | 600208 | 新湖中宝 | 9,469,706 | 100,568,277.72 | 2.07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204,467,000.00 | 4.21 |
3 | 金融债券 | 49,885,000.00 | 1.03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49,885,000.00 | 1.03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换债券 | 14,856,095.90 | 0.31 |
7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8 | 其他 | - | - |
合计 | 269,208,095.90 | 5.54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1112 | 08央行票据112 | 1,000,000 | 96,520,000.00 | 1.99 |
2 | 0901043 | 09央行票据43 | 600,000 | 59,802,000.00 | 1.23 |
3 | 090404 | 09农发04 | 500,000 | 49,885,000.00 | 1.03 |
4 | 0801110 | 08央行票据110 | 500,000 | 48,145,000.00 | 0.99 |
5 | 110007 | 博汇转债 | 133,610 | 14,856,095.90 | 0.31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638,549.12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5,688,768.29 |
5 | 应收申购款 | 1,437,400.41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合计 | 8,764,717.82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 -6.60% | 0.65% | -24.11% | 1.10% | 17.51% | -0.45% |
2005年 | -1.82% | 0.97% | -6.56% | 1.14% | 4.74% | -0.17% |
2006年 | 130.79% | 1.30% | 83.30% | 1.13% | 47.49% | 0.17% |
2007年 | 125.61% | 1.94% | 122.38% | 1.82% | 3.23% | 0.12% |
2008年 | -47.30% | 2.12% | -53.34% | 2.42% | 6.04% | -0.30% |
2009年上半年 | 52.40% | 1.58% | 56.65% | 1.57% | -4.25% | 0.01% |
档次 | 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1.2% |
500万元(含)以上 | 每笔1000元 |
档次 | 费率 |
1年以内 | 0.5% |
1年(含)-2年 | 0.25% |
2年(含)以上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