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2009-4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12月3日至2009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人,分别是:何永祥、罗俊、胡志忠、安旭源、杨博、邱永志、陈华明、吕必会、杨承斌、赵庆复、刘枞、杜德兵、林大热、袁孝康、李云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批准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2009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与重庆银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41。经与会董事表决,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董事会批准执行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批准公司与重庆银行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公司与重庆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通过和解方式得到彻底的解决,符合在发展中依法解债的整体思路,有利于维护凉山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有利于逐步恢复公司的融资功能。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