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9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12月7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原林州市宏丰铝材有限公司)收购林州振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增资1.55亿元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延迟公司200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因公司需要,现变更召开时间为2009年12月23日上午9时,会议召开地点、审议议题及其它事项不变。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0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09年12月23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河南省巩义市宾馆2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增资1.55亿元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2、截止2009年12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五)会议出席办法: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出席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六)注意事项:
1、现场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年 月 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6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1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马治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讨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原林州市宏丰铝材有限公司)收购林州振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增资1.55亿元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6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
收购林州振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拟让其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材”, 原林州市宏丰铝材有限公司)出资1,604万元人民币收购林州振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鑫铸造”)100%的股权。
●是否为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收购不属于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09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原林州市宏丰铝材有限公司)收购林州振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林丰铝材与振鑫铸造的股东——丁保学、管林涛签订了《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收购林州振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振鑫铸造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1,604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振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林州市横水凤宝台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丁保学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铸钢、铸铁、铸铝、铝加工、机械安装、电气安装。
截止2009年11月30日,振鑫铸造资产总额为46,399万元,负债总额为44,816万元,净资产为1,583万元;2009年1-11月利润总额为702万元,净利润为52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股东情况:
出资人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股权比例(%) | 备注 |
丁保学 | 600 | 现金 | 60 | 自然人 |
管林涛 | 400 | 现金 | 40 | 自然人 |
三、《股权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收购形式:振鑫铸造的股东自愿将各自持有振鑫铸造的全部股权整体转让给林丰铝材,林丰铝材整体受让振鑫铸造股东的全部股权并支付完购买款后,振鑫铸造成为林丰铝材的全资子公司。
(2)股权转让的价格:林丰铝材收购振鑫铸造全部股权的价格,以由具备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的结论作为定价依据,其收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604万元。
(3)支付方式:《股权收购协议》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林丰铝材向丁保学、管林涛支付80%的股权转让预付款,待工商变更完成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的股权转让款。
(4)生效时间:该协议须经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四、交易标的评估基本情况
(1)评估机构:河南亚太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资 格: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3)评估基准日:2009年11月30日
(4)评估方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
(5)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A | B | C=B-A | D=C/A×100% | ||
1 | 流动资产 | 4,332.10 | 4,369.27 | 37.17 | 0.86% |
2 | 非流动资产 | 42,066.82 | 42,089.31 | 22.49 | 0.05% |
3 | 其中:固定资产 | 167.75 | 190.24 | 22.49 | 13.41% |
4 | 在建工程 | 41,899.08 | 41,899.08 | ||
5 | 资产总计 | 46,398.92 | 46,458.59 | 59.67 | 0.13% |
6 | 流动负债 | 44,815.55 | 44,854.75 | 39.20 | 0.09% |
7 | 负债总计 | 44,815.55 | 44,854.75 | 39.20 | 0.09% |
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583.37 | 1,603.84 | 20.47 | 1.29% |
五、收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主要为提高公司铝加工能力,整合产业链,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六、其他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规定,交易资产所涉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及其它雇员,在相关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将优先继续留用,并与留用人员重新建立新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收购林州振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6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对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资基本情况
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材” )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增资1.55亿元的议案》,增资完成后,林丰铝材注册资本为1.6亿元人民币。
二、受资方介绍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百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管存拴
公司住所:横水凤宝台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铝板带箔等铝材产品。
截止2009年11月30日,林丰铝材资产总额为71,734万元,负债总额为70,245万元,净资产为1,489万元;2009年1-11月利润总额为1,849万元,净利润为1,38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为提高公司铝加工能力,整合林丰铝电旗下铝加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6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铝材有限公司(原林州市宏丰铝材有限公司)收购林州振鑫机械铸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1、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列示的价值为交易价格依据,定价公允,体现了诚信、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收购,主要为提高公司铝加工能力,整合产业链,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独立董事:刘红霞 赵钢 文献军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9-06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公司2009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通知
公司原定于2009年12月18日上午9时召开公司200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09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因公司需要,现变更召开时间为2009年12月23日上午9时,会议召开地点、审议议题、股权登记日(2009年12月16日)及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