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三角”发展规划出台域内上市公司短期无影响
2009年12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剑平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朱剑平 ○编辑 裘海亮
随着国务院批复《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黄三角”开发升至国家战略。市场立即对该规划涉及区域内的山东相关上市公司以“黄三角”概念给予强烈的反映。然而,一些上市公司董秘表示:“黄三角”规划目前对上市公司并无实质影响。
该规划区域包括山东的东营、滨洲、和潍坊、德州、烟台市的部分地区,共涉及19个县(市、区),总面积2.65万平方公里。以三大功能区构建生态经济。
其中,核心保护区位于东营市东北部的黄河入海口,将以生态环保优先,在滨洲无棣县北部建设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山东昌邑建设国家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等。控制开发区将以农林渔牧唱主角,以沿海岸浅海滩涂、高效生态农业区以及黄河现行和备用入海流域为主。在集约开发区,以东营港、滨洲港、潍坊港和莱州港为主体发展临港产业。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文华认为,黄河三角洲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相比,面临发展与转型的巨大压力,要在生态和发展两方面协调发展,必须找出一条发展和保护双赢的道路。
“黄三角”规划出台后,市场一度传言山东海龙、潍柴动力、滨洲活塞、科达股份、新潮实业、烟台万华、华鲁恒升、华纺股份、山东海化等将受益。不过,在上述公司中,新潮实业、烟台万华并不在该区域内,而一些公司董秘认为,规划对公司短期并无实质影响。
滨洲活塞董秘表示,目前公司经营已高度市场化,产品市场已是全国性甚至是世界性的,区域经济的规划并不能影响公司。盐化工是“黄三角”目前成形的支柱产业之一,而盐化工龙头山东海化的董秘表示,目前公司用地已达12万亩,空间足够;虽然该规划支持龙头公司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但在该区域内目前尚无目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