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8日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9,051,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2%。董事长刘兴功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克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49,051,875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新华光 编号:临2009-31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1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09年第35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审核通过。
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文件后及时公告。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09 年12月9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