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受鼓励
2009年12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陈羽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陈羽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执行副会长时文朝对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以及外币债券表示鼓励和支持。
他是在日前于马来西亚举行的亚洲债券市场研讨会上做出上述表态的。他指出,在债券筹资方面,可以研究推动更多的国际金融机构甚至其他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境内机构发行外币债券,以及境外机构在中国发行外币债券。同时创新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满足外资企业的人民币直接债务融资需求。
在债券投资方面,可以加快推进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程,逐步允许一般机构投资者进入我国债券市场,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配套制度和措施。
此前,国际金融公司和亚洲开发银行获准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汇丰银行和东亚银行获准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而渣打银行也于6月份高调宣布,在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拟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共计人民币35亿元的金融债券。
时文朝表示,通过对外开放,可以丰富市场参与主体类型,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的广度与深度,也有利于拓宽东亚地区市场参与者的投融资渠道,促进东亚地区国家在经济金融领域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