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大会终于在人们期待、怀疑、担忧、愤怒、踯躅……种种情绪的裹挟中开幕,而会议的成果却不为很多人所看好:有人将之归咎于美国的减排不力;有人将此迁罪于欧盟的言行不一;更有人已准备将中国和印度当作谈判一旦破裂后的“替罪羔羊”。
但在笔者看来,这些指责和抨击都未打中要害,真正事关大会成败的并非是某一国的抵牾或推搪,而是与这场全球博弈相伴而生的“囚徒困境”能否破解?
作为博弈论中的经典案例,“囚徒困境”指的是两个嫌犯(A和B)作案后被警察抓住,隔离审讯;警方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两人都坦白则各判8年;如果一人坦白另一人抵赖,坦白的放出去,抵赖的判10年;如果都抵赖则因证据不足各判1年。最终,A和B都各自做出自认为最佳的选择——坦白,却得到一个并非最佳的答案——判刑8年。
从每个嫌犯个人角度出发,其选择都没有错,因为只有坦白才对自己最有利。假定A选择坦白,则B如坦白要判8年而抵赖却要判10年,故最好选择坦白;假定A选择抵赖,则B坦白可不被判刑而抵赖却要被判刑1年,故最好仍选择坦白。这意味着,不管A坦白或抵赖,B的最佳选择都是坦白;反之亦然。但当A和B都是如此考虑时,结果却非最善。放眼全球,国与国之间在气候谈判中的博弈又何尝不是如此?
无论美国、欧盟,抑或中国、印度,从各自角度出发,其在气候谈判中同样有两种选择:减排抑或不减排。假定别国减排而本国不减排,则本国可以坐享其成;反之,则本国不仅会被别国“搭便车”,且可能因成本增加影响国力。因此,从表面上看,无论别国减排抑或不减排,本国的最佳选择就是不减排——这不仅符合本国的利益最大化,也符合亚当·斯密关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
但问题在于,每个国家都有动机从其他国家的减排中获益,而自身不支付任何减排成本。当各国都如斯考虑,就没有人愿意主动减排,最后可能演变为气候灾难这样一个对所有国家都是最坏的结局。
事实上,无论当年美国国会否决《京都议定书》,抑或现在发达国家要求气候协议实施单轨制,大抵都脱不了“囚徒困境”中嫌犯A、B的思维模式。
既然如此,只要设法破解“囚徒困境”,或许就能让山重水复的气候谈判云开雾散?
回到博弈论。研究者早已发现:一次性的博弈最终会因个人利益最大化而陷入囚徒困境;但如果是多次博弈,人们就有了合作的可能性,囚徒困境就可能破解。而要想使合作成为多次博弈,博弈的一方(最好是实力更强的一方)必须主动通过可信的承诺,向另一方表达合作诚意,另一方则应采取“一报还一报”的最优策略。
由此,破解气候谈判“囚徒困境”的逻辑已昭然若揭:发达国家应先主动减排并表达诚意,而发展中国家则应遵循“一报还一报”的策略,以让合作延续。
当然,还有一种破解的可能:即减排会给减排者自身带来经济上的收益。例如,在寻求减排的过程中掌握新产业革命的掘金密钥,继而打开一扇前所未有的“芝麻之门”。如此,则不减排未必就是个体的最佳选择,而减排也未必就会伤筋动骨。也只有到那时,气候问题才不需要通过谈判来解决,而“囚徒困境”也就真正寿终正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