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12月08日(星期二)在西藏拉萨市夺底路14号公司6610会议室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到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有董事9人,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张金庆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已书面全权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徐玉华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并在委托书中对所审议的提案明确了意见,授权委托书附后)。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多吉罗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组建西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
公司为适应区内建材行业市场发展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需要,提升建材水泥行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建材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巩固建筑业、配套建材业、大力发展矿产业”的适度多元化发展战略,我公司拟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高争(集团)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山南兴业水泥厂以现金方式共同发起组建西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我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占西藏建材(集团)总股本30%的股权,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占总股本43%的股权,西藏高争(集团)有限公司占总股本10%的股权,西藏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占总股本10%的股权,山南兴业水泥厂占总股本7%的股权。
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编号:临2009—017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12月8日(星期二)在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610会议室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十日前发送到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珍女士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实有监事3人,应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组建西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案。
此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