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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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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12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09-013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2、 时间:2009年12月10日上午

      3、 地点:上海市保定路527号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文耀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股份133,447,7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在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选举吴英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4、选举葛文耀、陆芝青、曲建宁、冯珺、管一民、张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管一民、张纯为独立董事,其余为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结果见附件。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方杰、冯丽芸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1日

      附:大会表决结果: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3,447,709(一亿三仟三佰四拾四万七仟七佰零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444,741(一亿三仟三佰四拾四万四仟七佰四拾一)股

      占99.9978 %

      反对:2,168(二仟一佰六拾八)股

      占0.0016 %

      弃权:800(八佰)股

      占0.0006 %

      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3,447,709(一亿三仟三佰四拾四万七仟七佰零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444,741(一亿三仟三佰四拾四万四仟七佰四拾一)股

      占99.9978 %

      反对:1,538(一仟五佰三拾八)股

      占0.0012 %

      弃权:1,430(一仟四佰三拾)股

      占0.0010 %

      三、选举吴英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3,447,709(一亿三仟三佰四拾四万七仟七佰零九)股,意见如下:

      同意:133,445,041(一亿三仟三佰四拾四万五仟零四拾一)股

      占99.9980 %

      反对:1,538(一仟五佰三拾八)股

      占0.0012 %

      弃权:1,130(一仟一佰三拾)股

      占0.0008 %

      四、选举葛文耀、陆芝青、曲建宁、冯珺、管一民、张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管一民、张纯为独立董事,其余为非独立董事。

      会议对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且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采取分别进行累积投票。结果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1、选举葛文耀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33,449,268

      2、选举陆芝青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33,445,190

      3、选举曲建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33,442,872

      4、选举冯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33,449,886

      选举独立董事

      1、选举管一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33,450,128

      2、选举张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表决权数为:133,443,690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09-014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于2009年12月10日在公司欧陆厅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葛文耀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陆芝青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会议推举陆芝青女士、管一民先生、张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管一民先生为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会议推举葛文耀先生、管一民先生、张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纯女士为主任委员。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任曲建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宣平先生、王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冯珺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丁逸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职位任期三年。公司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张纯女士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投资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资金,满足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回报股东,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0年批准累计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其中单项投资数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书面告知董事,单项投资数额超过1亿元元人民币(含1亿元)报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1日

      附有关人员简历:

      1、葛文耀,硕士,历任上海家用化学品厂厂长,上海庄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家化联合公司、上海家化有限公司、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还担任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商标协会副会长、中国轻工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顾问团顾问等职;并先后荣获连续三届的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轻工部劳动模范、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第三届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等光荣称号。现任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2、陆芝青,博士,历任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市场处处长 ,上海日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3、曲建宁, 博士,曾任北京轻工业学院化工系助教;联合利华日本分公司家庭保护产品高级产品开发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香精香料化妆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广告主协会副会长。

      4、冯珺,硕士,曾任山一证券驻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员,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5、管一民,会计学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总会计师工作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本公司独立董事。

      6、张纯,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财务学会理事、上海成本研究会理事、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7、 宣平,硕士,曾任上海蓬帆沙发厂厂长、上海庄臣有限公司副总监、上海斯米克华洁纸业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8、王茁,硕士,曾任上海家化品牌经理和品牌管理部经理,美国加特纳公司市场与商务战略咨询师,美国MDY高级技术公司市场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9、丁逸菁,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部核算员、经理助理、经理、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09-01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一次监事会于2009年12月10日下午在公司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选举吴英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 吴英华,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跃进铝制品厂财务,上海造纸公司华丽铜板纸厂审计室主任、法律室主任。现任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本公司监事长。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