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11月24日发出,会议资料于2009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大会于2009年12月11日上午在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516号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99,544,530股,占总股本的41.2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肖建国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了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经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544,5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认为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544,5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544,5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原因,宋心怡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梅恩荣先生和张金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五名监事组成,经公司大股东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选举产生肖加凤先生、余明亮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因梅恩荣先生为职工监事,已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新职工监事为管宁君女士。表决结果如下:
肖加凤:同意99,544,5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余明亮:同意99,544,5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由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指派蔡云飞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28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编号:临2009—034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4日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并于2009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肖加凤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表决审议通过选举肖加凤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