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09年12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9年11月26日证监许可[2009]1257号文核准,于2009年12月9日起公开募集,并于当日结束募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18,710,173,716.13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30,230.29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2月11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48,859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期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18,710,203,946.42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16,585.40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夏盛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9年12月11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