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1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2月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联董事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共4名董事填写了表决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转让公司持有辽宁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决定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辽宁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的股权,挂牌起拍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准。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同仁和评报字(2009)第097号),辽宁中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1194.71万元,评估价值1425.01万元,公司对应持有的30%股权评估价值为427.50万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已经结束,公司总股本由736,977,782股增至840,102,782股。根据2009年6月17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现对公司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一)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6,977,782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0,102,782元”。
(二)原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36,977,78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36,977,782股,其中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持有344,985,720股,其他股东持有391,992,062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840,102,78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40,102,782股,其中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持有375,923,220股,其他股东持有464,179,562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大连银行天津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展开,同意在大连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总额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贸易融资等,期限二年,授信方式为信用。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展开,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方式为信用。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展开,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办理总额为12.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进口押汇、打包贷款及国内信用证等业务,期限至2012年3月2日止,并同意在总额度内对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授信额度进行分配。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沈阳物流中心在交通银行辽宁分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业务顺利开展,拟调整沈阳物流中心授信额度,同意沈阳物流中心在原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批准其在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办理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的基础上,再新增办理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同时授权沈阳物流中心负责人程锦钰先生签署相关授信合同,期限至2010年11月30日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12月11日